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1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吴龙云先生、江斐然先生,独立董事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总裁江浩然先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特起草公司《2019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经公司确认和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拟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 2019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 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50,046,348.11 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61,142.70 4,832,268.37
存货跌价损失 49,985,205.41 3,538,252.04
合计 50,046,348.11 8,370,520.4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评价,特起草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
规定,公司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总结编制了公司《关
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现提出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固定薪酬(再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公司的整体业绩给予适当业绩奖励)方案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每年固定薪酬(税
前,万元)
1 江浩然 董事长、总裁 37.41
2 张云峰 董事、常务副总裁 43.272
3 王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7.48
4 赵再兴 副总裁 38.03
5 张泉 副总裁 37.47
6 温健 财务负责人 26.565
鉴于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兼任公司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董事长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总裁薪酬。
公司董事张云峰先生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常务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会秘书薪酬。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合理准确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公司关于销售现金类
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将销售现金类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由 4,000 元/台/年调整为 3,500 元/台/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