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
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0,058,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8.46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兼总裁江浩然先生主持,会
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其中董事吴龙云先生因身体原因,独立董事
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44,80099.9925 13,500 0.0075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44,80099.9925 13,500 0.0075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44,80099.9925 13,500 0.0075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44,80099.9925 13,500 0.0075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44,80099.9925 13,500 0.0075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44,80099.9925 13,500 0.0075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0,044,80099.9925 13,500 0.0075 0 0.0000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
普通股股东 177,650,000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1%-5%
普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1%以下
普通股股东 2,394,800 99.4394 13,500 0.5606 0 0.0000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39,800 74.6716 13,500 25.3284 0 0.0000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2,355,000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39,8074.6716 13,5025.3284 0 0.0000
5 2018年度利润 0 0
分配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非 39,8074.6716 13,5025.3284 0 0.0000
7 独立董事薪酬 0 0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6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等议案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洁、赵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北京国枫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