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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5: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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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10,011,348.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8,500,705.7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32,850,070.57元。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8,500,705.73元减去提取的法定
公 积 金 32,850,070.57 元 , 减 去 2021 年 向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的 2020 年 度 现 金 股 利
25,000,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18,348,223.46元,2021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8,998,858.6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500万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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