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佳颖女士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大
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买入公司股份4,640,000股和360,000股,累计买入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增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
生影响。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规定,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021年7月13日,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佳颖女士的告知函,其已于2021年7月13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张佳颖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张佳颖女士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之女、张震豪之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张佳颖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股票数量及比例
张佳颖女士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买入公司股份
4,640,000股和360,000股,累计买入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185,560,000股,占总股本的37.1120%。张佳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五)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加上张佳颖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0,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120%。
二、后续增持计划
截止目前,本次增持实施完毕,张佳颖女士无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规定,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张佳颖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