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05:芯能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经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同复如下:
本人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