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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股份: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日期:2024-08-09

百合股份: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PDF查看PDF原文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 年 8 月 26 日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公司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八、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公司聘请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 2899 号公司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刘新力先生

    五、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七、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布会议股东人数及其代表股份数,人员出席情况,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并审议大会议案

  (五)股东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七)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其任期已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的辞职报告生效前,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应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
作,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学伟先生及钟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学伟先生及钟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上述候选人后,补选刘学伟先生及钟志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刘学伟(主任委员)、李秉胜、姚建伟

      提名委员会              李秉胜(主任委员)、钟志刚、刘新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钟志刚(主任委员)、李秉胜、刘旭东

      战略委员会              刘新力(主任委员)、王文通、刘学伟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学伟,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教师、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钟志刚,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一级律师。曾任济南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山东君义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相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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