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回购股份。截
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票 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二、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正在制定当中,为更好地安排此项事宜及发挥其激励作用,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和激励方式、激励范围等相关因素,对回购进程做了整体性规划,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进行回购。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