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0,298.91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6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180.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243.11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2〕251Z000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总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154.90 24,154.90
2 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 17,800.00 16,595.0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371.72 8,371.72
4 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4,069.50 4,069.5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7,051.99
合 计 62,396.12 60,243.11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或由董事会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人民币 101,86.2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1,86.2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1 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 17,800.00 101,86.27 101,86.27
服液智能工厂项目
合 计 17,800.00 101,86.27 101,86.27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为本次 A 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7,180.89
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5,489.04 万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691.86 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12.64 万元,需要自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中进行置换的金额为112.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1 律师费用 94.34 94.34
2 发行手续及材料制作费 18.30 18.30
合 计 112.64 112.64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298.9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51Z0033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