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2-009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
暨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3,505,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0,400,000 股的 62.39%。潘锦海先生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潘锦海先生拟在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816,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潘锦海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 14,238,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详见《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通知,潘锦
海先生于 2022 年 3 月 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535,000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0.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锦海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18,773,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470,400,000 股的 3.99%,本次减
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49,747,550 股
潘锦海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93,505,198 62.39%
其他方式取得:143,757,648 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为:
1、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
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
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96,000,000 股。
2、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截至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134,4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潘锦海 293,505,198 62.39% 公司实际控制人。
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 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员工持股的
1,363,480 0.29%
第一组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合伙企业。
潘艺尹 19,075,602 4.06% 与潘锦海先生系父女。
合计 313,944,280 66.74%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当前持股比例
(股) (元) 况 量(股)
(元/股)
2021/11/10 ~
潘锦海 18,773,000 3.99% 大宗交易 5.42-6.2 108,150,050 已完成 274,732,198 58.40%
2022/3/2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