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59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以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北路西部国际超市小区18 栋一层部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 2,383.8 平方米)作为抵押(具体抵押房产信息以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人民币 7,000 万元,期限 1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 4.8%(最终借
款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