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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0 沪市 川仪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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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川仪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川仪股份:川仪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50 万股)以及拟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0.50 万股)共计 5.00 万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
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0 万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0.50 万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9,500.00 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及拟回购股份后股份数为39,495.00 万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或“川仪股份”)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 243,259,068.40 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61.58%,2022 年度不再提取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配利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4.50 万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0.50 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前述合计 5.00 万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638,884,879.81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0 万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0.50 万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500.00 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及拟回购股份后股份数为 39,495.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6,970,000.00 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 1,401,914,879.81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49.4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9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金额为 113,113,485.00 元(不含手续费、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2 年度合计分红金额 350,083,485.00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配比例充分考虑了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自身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且兼顾公司经营与股东利益。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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