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9 月 19 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
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待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具体修订条款及内容如下:
一、 “第五章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一、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仪
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62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4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30 元/股。公司此次回购方案尚在实施中。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仪
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62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4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30 元/股。
截止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39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30.00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25.28 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 28.6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11.3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第五章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三、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修订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股票总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股)
吴正国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40,000 1.01% 0.0101%
黄治华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25,000 0.63% 0.0063%
王刚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5,000 0.63% 0.0063%
吴昱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5,000 0.63% 0.0063%
李环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5,000 0.63% 0.0063%
李尧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5,000 0.63% 0.0063%
其他核心技术、生产、销售、管理等骨干 3,785,000 95.82% 0.9582%
人员(558 人)
合计(564 人) 3,950,000 100.00% 1.0000%
修订后: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股票总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股)
吴正国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40,000 1.01% 0.0101%
黄治华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25,000 0.63% 0.0063%
王刚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5,000 0.63% 0.0063%
吴昱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5,000 0.63% 0.0063%
李环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5,000 0.63% 0.0063%
李尧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5,000 0.63% 0.0063%
其他核心技术、生产、销售、管理等骨干 3,785,000 95.82% 0.9582%
人员(556 人)
合计(562 人) 3,950,000 100.00% 1.0000%
三、 “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二、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表格注释 2
修订前:
净资产收益率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净资产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修订后:
净资产收益率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同时,《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其他相关内容均按照上
述修订内容同步予以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他内容不变。为保持一致性,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的
上述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版本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
的《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川仪股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