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9,500 万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056,972,907.10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5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 118,500,000 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 938,472,907.10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0 年度拟派发
现金红利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41.07%,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配比例充分考虑了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自身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且兼顾公司经营与股东利益。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