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
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0〕8-277 号)审
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08,256,102.58 元,上年结存的可供分
配利润 660,030,492.16 元,按 2019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
公积 20,825,610.26 元,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87,430,492.32 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47,460,984.48 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500 万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 79,000,000.00 元,结余未分配利润 768,460,984.48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川仪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川仪股份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同意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201 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 2019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号)。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