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4-019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连续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文件规定,公司须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致同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信永中和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3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25
人,注册会计师 136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49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74 亿元。2022 年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39 家,收费总额 2.88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
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末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3 人次和纪律处分 1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洋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凤东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代桂娟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57 万元(含税)其中:财报审计 47 万元、
内控审计 10 万元,系按公司招标结果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
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023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信永中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 年度,公司须按财政部文件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信永中和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任及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适时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认为致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不超过 57 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