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6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841,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332,07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4,509,724.53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
[2016]5097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537,041.90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588,462,958.10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770,649.4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573,841,8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62,7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511,141,8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1,995,239.22
加:以前年度投资收益 4,098,232.88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68,619,784.10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10,730.0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87,921,000.00
减: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收回 250,000,000.00
截至 2023 年 1 月 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0,683,757.97
加:本年利息收入 563,176.54
加:本年理财收益 -
加: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收回 -
减:本年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募投项目支出 6,243,682.30
其中: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243,682.30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
减:手续费支出 239.77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5,003,012.44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12,229,350.51
募集资金净额 587,770,649.4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56,651,0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8,298,763.13
减:手续费支出 16,002.56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15,224,612.08
加:定期存款 510,000,000.00
减:定期存款 510,000,000.00
减: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截至 2023 年 1 月 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4,177,797.98
加:本年利息收入 697,317.49
加: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收回 120,000,000.00
加:定期存款 -
减:定期存款 -
减:募投项目支出 4,721,790.09
其中:研发中心项目 3,011,505.25
设计中心项目 16,045.00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1,694,239.84
减:本年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手续费支出 227.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0,153,098.3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区支行、南京银行方庄支行、招商银行方庄支行设立了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12月7日和当时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5月17日,招商银行方庄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7年5月23日,南京银行方庄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7年8月9日,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8年8月22日,兴业
银行北京经区支行监管账户注销。2019年5月16日,公司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的保荐协议,并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2019年5月26日,公司及国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解除。2023年上半年,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699226689 55,003,012.44
合 计 55,003,012.44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