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 100元/张,共计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846.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研发中心项目 37,892.05 28,272.00
2 设计中心项目 9,872.80 8,894.00
3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5,481.05 4,938.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896.00 17,896.00
合 计 71,141.90 6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截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 203,020,765.10 元,募集资金理财金额为 0 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议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议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议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议存款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议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森特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森特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七、备查文件
(一)《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