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是遵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 廖良汉 谢 娜 何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