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10,345,102.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200,000.00元(含
税),本次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95.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