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审核,上述报告中每股收益数据列示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 更正事项性质及原因
因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关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理解有误,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公积金转增的股本按照时间加权计算,因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填报有误。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对上述每股收益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
本次更正仅调整上述每股收益相关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产生影响。
二、 具体更正内容
(一)《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P7)
更正前: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81 -6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81 -6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31 0.76 -59.21
益(元/股)
更正后: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6 -6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6 -6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5 0.62 -59.68
益(元/股)
2、“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P38)
更正前: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8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81
更正后: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6
3、“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八、补充资料”之“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
股收益”(P142)
更正前: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90 0.32 0.3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82 0.31 0.31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更正后: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90 0.26 0.26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82 0.25 0.25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2.2 主要财务数据”(P2)
更正前: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81 -6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81 -60.49
更正后: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6 -6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66 -60.61
三、 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更新后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稿)》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修订稿)》。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中的审核工作,同时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