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 1,051,562,219.99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84,8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440,000.00元(含税),本次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比例为 5.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