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227.4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本次永久性补流事项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 69,717.79 64,024.22 公司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900.00 5,900.00 公司
3 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 12,000.00 8,296.89 公司
合计 92,617.79 78,221.11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 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 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已严 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户 初始金额 截止日余额 用于现金管
理余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11020529100066636 64,024.22 3,227.43 -
限公司绍兴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5902931210668 8,296.89 761.71 -
司绍兴柯桥支行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77751932 5,900.00 1,104.42 5,000.00
司柯桥支行
合计 78,221.11 5,093.56 5,000.00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使用及节余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已于 2022 年 5
月实施完毕并投入生产,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现金管理收益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拟投入总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扣除手续费后 金(5)=(1) 备注
额(1) (2) 占比(3) 净额(4) +(4)-(2)
智能纺机生产
基地及研究院 64,024.22 63,458.47 99.12% 2,661.68 3,227.43 已结项
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
5,900.00 288.68 4.89% 493.09 6,104.42 未结项
项目
年产 500 台智
8,296.89 8,224.91 99.13% 131.15 203.13 未结项
能验布机项目
合计 78,221.11 71,972.06 / 3,285.92 9,534.98 /
注:“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尚需支付工程尾款及设备质保金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环节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了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了项目实施方案,合理降低成本和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此外,“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需支付项目尾款,因该等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支付的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227.4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上述资金后续产生的利息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永久性补流事项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将相应终止。
“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后续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公司将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越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对越剑智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一)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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