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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 2021-01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本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浙
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2,189,440.30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
式、 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32,000,0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6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42%,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 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
排所做出的决策,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 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 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