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减少至 3%。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
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美年国际
通讯地址
人 广场 5 栋 704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
大宗交易 A 股 2,000,000 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 50,000,000 5% 30,000,000 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000 5% 30,000,000 3%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