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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90 沪市 宏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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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90: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3090: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并得到全体董事的确认。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5 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法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 2020 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钮法清先生总结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莉女士、辛小标先生总结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总结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6.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7.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42,159.28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497,280.0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6,044,879.20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
分配利润145,807,863.15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51,852,742.35元。

    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5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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