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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宁波精达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宁波精达:宁波精达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6,990,141.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9.75%。

      审议程序: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159,238,705.67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57,840,513.80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5,784,051.38 元后,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 142,056,462.4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9,385,220.53 元,减
去 2023 年实施的 2022 年度的现金股利 96,365,592.40 元,本公司 2023 年度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75,076,090.55 元。

  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990,141.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9.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  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 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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