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以微信和电话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旦先生、郑良才先生、庞文轶先生、郑功先生、李永坚先生、胡立一先生、李亨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宁波精达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锡琳先生、唐曙宁先生、赵升吨先生、邬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独立董
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宁波精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