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2-015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
姓名 执业资质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 陈小金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 甘玲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 姚丽强 是 无
师、法律从业资格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陈小金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8 年 3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甘玲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6 年 2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项目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姚丽强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7 年 6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 2021 年度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及上市公司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