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2-017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因为公司股本变更,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依法整体变更宁波精达机 公司是在宁波精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基
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采取发起设立 础上,依法采取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
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宁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册 登 记 , 取 得 统 一 信 用 代 码 为
照,营业执照号:330200000071060。 91330200742151748P 的《营业执照》。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32.8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25.92 万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732.8 万股,均为人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025.92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民币普通股。 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
方式之一进行: 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行。
(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让或者注销。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
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证券。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任。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使下列职权: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
酬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
…… 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易;公司与其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其关联自然人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易;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事项; 份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