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0-011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 2019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9,584,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
转增 62,720,000 股,转增后股本为 219,520,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宁
波精达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2019 年度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及上市公司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其为 2020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宁波精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宁波精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宁波精达关
于 2020 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宁波精达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宁波精达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9)。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