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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87 沪市 甘李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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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87: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603087: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3 人调整至 145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497 万股调整为 411.52 万股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4、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5.48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63 人调整为 145 人;激励数量由 497 万股调整为 411.52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63 人调整为 145 人,拟授予的
激励股票数量由 497 万股调整为 411.52 万股。本次调整系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进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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