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范鹏飞,2005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2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谭志东,201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2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6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 年审计费用 8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 万元,审计费用是以审计
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的。
2020 年审计费用 7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58 万元,其
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 13 万元,增加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增加 45 万元,费用增加为审计内容增加及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工作量增加导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