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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85 沪市 天成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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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自控:天成自控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天成自控:天成自控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与峰飞航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系基于双方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将由双方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并以正式合同为准。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暂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自控”或“公司”)和峰飞航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飞航空”)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围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零部件及材料在技术研发和产品量产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本次战略合作暂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峰飞航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7E44D83T

 成立时间          2021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淀山湖镇北苑路238号


  关联关系:峰飞航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峰飞航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公司与峰飞航空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围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零部件及材料在技术研发和量产方面的需求,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共同推进产品技术研发、适航取证以及产品量产等方面达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同时在资本层面寻求互惠互利的合作,共同促进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

  (三)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在业务、资本等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零部件及材料的技术研发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座椅总成设计开发制造、航空内饰复材原材料/内饰件设计制造、螺旋桨碳纤维材料、机身碳纤维材料、铝合金件等;

  (2)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零部件及材料的适航取证合作,如甲方负责某零部件或材料的量产供货(乙方指定零件除外),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推进相关的适航取证工作,具体分工在项目开发协议中另行约定;

  (3)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零部件及材料的量产合作,如果甲方负责某零部件或材料的量产供货(乙方指定零件除外),则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供货质量标准,具体分工另行约定。

  (四)交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双方共同开发的项目,为推进项目开发,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2、在项目共同开发期间,甲方有获得乙方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优先权;
  3、双方共同开发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独家供货权,乙方向甲方发送项目定点通知书后,双方另行签订采购及相关条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暂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的签订将建立公司与峰飞航空的战略合作关系,是公司在低空领域的首次战略合作布局。公司基于自身在航空座椅、汽车座椅的优势资源和核心能力,结合峰飞航空在eVTOL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方面的专业能力,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促进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本次合作有助于提升公司在eVTOL领域的研发实力,促进公司在新兴业务领域的开拓,拓宽公司的潜在业绩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双方可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及发展需要,在协议合作内容基础上不断拓展深化合作项目。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并以正式合同为准。

  (二)相关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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