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0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917,7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55 元,
共计募集资金 50,71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 1,014.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49,695.8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79.7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516.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4 号)。
2.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9,239,30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1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税)1,06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40.00 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83.2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56.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 号)。由于相关印花税减半征收,减征额 12.17 万元调增募集资金净额,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48,668.96 万元。
3.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2 号)核准,本公司由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874,566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7 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69.13 万元。
坐扣承销费(不含税)2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719.13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扣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69.3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49.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516.01
项目投入 B1 49,984.7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897.11
额
项目投入 C1 428.4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1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50,413.24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97.2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
0.02
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2
差异 G=E-F 0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8,668.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35,791.92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2.89
项目投入 C1 5,069.4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3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40,861.34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5.2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
7,902.84
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2.56
差异 G=E-F 7,750.28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7,902.84 万元,实有余额为
152.5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原因系将闲置募集资金 7,7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利息 0.2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549.7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14,549.75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52
项目投入 C1 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14,549.75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
3.52
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
差异 G=E-F 3.5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3.52 万元,实有余额为 0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原因系将募集资金利息 3.52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
年9月2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