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0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917,7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55 元,
共计募集资金 50,71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 1,014.2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49,695.8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79.7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516.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4 号)。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2 号)核准,本公司由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874,566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7 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69.13 万
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2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719.1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69.3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49.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8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对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
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对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
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账户余额(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 补充流动资金项 2016 年非公
份有限公司天台 19940101040035668 目 0 开发行股票
县支行 募集资金专
中国银行股份有 405245988883 乘用车座椅智能 78.24 户
限公司天台县支 化生产基地建设
行 项目
2022 年非公
上海浦东发展银 810700788018000007 补充流动资金项 15.05 开发行股票
行台州天台支行 26 目 募集资金专
户
合计 - - 93.29 -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相关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公司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2022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为减少管理
成本,公司拟于近日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将转入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
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