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6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
持有公司股份 14,6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陈邦锐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22,598,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邦锐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20,265,000 股
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47%。其中,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不超过 14,6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陈邦锐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
内;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9,500,000
5%以上非第 股
陈邦锐 22,598,613 6.1%
一大股东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3,098,613 股
天台众诚投资中 IPO 前取得:14,625,000
5%以下股东 14,625,000 3.95%
心(有限合伙)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第一组 陈邦锐 22,598,613 6.1% 陈邦锐为上市公司董事长,陈邦锐的妻子
许筱荷持有众诚投资 45.87%的投资额,
许筱荷为众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台众诚投资 14,625,000 3.95% 许筱荷持有众诚投资 45.87%的投资额比
中心(有限合 例,为众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合计 37,223,613 10.05%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陈昂扬 3,854,500 1.04% 2019/9/4~ 8.25-8.25 2019.9.5
2019/9/5
浙江天成科投有 5,207,200 1.41% 2020/2/10~ 6.03-6.03 2019.12.21
限公司 2020/2/1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天 台 众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0/9/9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员 工 改
诚 投 资 14,625,00 3.95% ~ 格 得 善生活
中心(有 0 股 过:14,625,000 股 2021/3/8
限合伙)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14,625,000 股
陈邦锐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0/9/9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自 身 资
5,640,000 1.52% ~ 格 得 金需求
股 过:5,640,000 股 2021/3/8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IPO 时承诺
众诚投资承诺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
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②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众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六个月。
众诚投资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众
诚投资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①减
持前提:不存在违反众诚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
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减持方
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众
诚投资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
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④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
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众诚投资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众诚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众
诚投资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陈邦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②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陈邦锐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③公司董事陈邦锐还承诺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陈邦锐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陈邦锐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①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陈邦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陈邦锐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④减持数量:在其任职期间,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陈邦锐承诺 2016 年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自愿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018 年 6 月 04 日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昂扬承诺:将其所持
有的全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延长 3 个月,即锁定期期满之日由 2018
年 6 月 29 日延长至 2018 年 9 月 29 日。锁定期内,对所持的上述股份不予出售
或转让,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有因公司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情况而增
加股份的,增加的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的承诺进行锁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在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实施减持情况,公司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