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7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0.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5,558.1566 万股,下同)的 2.5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3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31%;预留 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6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桥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7 年 11 月 10 日
所属证监会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 8 幢 501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558.15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Gerald G Wong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和通信软件,计算机和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的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通讯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除卫星电视
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 Gerald G Wong,董事赵
海波、谢冲、张杰,独立董事刘贵松、姚明龙、秦桂森。
公司现任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杨须地(职工代表),监事张得勇(股东代表)、李鹏(职工代表)。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4 名,分别是:总经理 Gerald G Wong、副总经理
赵海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冲、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侯文超。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919,538,998.64 2,708,835,610.62 2,973,748,56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259,806.45 -266,308,525.52 21,746,19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719,968.15 -284,041,539.70 -6,391,573.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54,736.47 -205,266,657.34 159,394,22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42,545,277.41 1,665,299,137.21 1,183,064,807.71
总资产 3,847,734,061.51 3,541,302,184.62 2,894,495,840.03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1.12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1.12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 -1.19 -0.0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 -19.56 1.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86 -20.86 -0.56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均尚在实施中,涉及的尚在有效期内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1,898.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7.43%。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本激励计划,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0.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5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3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31%;预留 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69%。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均尚在实施中,涉及的尚在有效期内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1,898.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7.43%。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516 人,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1,180 人的比例为 43.73%,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拟授出权益数 草案公布日股
(万股) 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谢冲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80 0.58% 0.01%
张杰 董事 3.80 0.58% 0.01%
侯文超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80 0.58% 0.01%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
(共 513 人) 589.20 90.56% 2.31%
预留 50.00 7.69% 0.20%
合计 650.60 100.00% 2.5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