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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83 沪市 剑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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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83: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603083: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 号文)核准,公司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24,80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9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9,999,993.76 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代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732,524,993.91 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 17,474,999.85 元)。并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缴存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0201012101192391 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中介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00,224.81 元,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731,024,769.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020 年度,“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使用人民币
27,080.1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人民币 10,303.20 万元,另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 52,212.57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期使用金额

  “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本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8,146.40 万元。

  另外,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19,667.42 元(含历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3,916,946.69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存放余额注

上海剑桥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高速光模块及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2101192391  5G 无线通信网  119,667.42
                                                    络光模块项目

    合计            —                —              —        119,667.42

注:1、含历年累计收到的出口退税、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人民币3,916,946.69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使用人民币8,146.40万元。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8,146.40 万元。具体情
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2.61 万元等额置换截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183 号《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该等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2,002.61 万元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全部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规定于2021年1月14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9日将上述资金足额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
归还。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对外投资。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 52,212.57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该等节余资金(含账户孳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募集资      公司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补流金额
  金来源                                                          (人民币元)

非公开发行 上海剑桥科技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补充流动资金    52,212.57
          股份有限公司 注

                              合计                                  52,212.57

注: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专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
建设周期为 1 年,即 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影
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保证募投项目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8 月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长 12 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后至 2022 年 4 月。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时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出的估计,若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其他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投项目尽早实现投资效益。

  此外,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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