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收悉。经本公司核实,现就贵公司问询事宜答复如下:
截至本函件出具日,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可能对贵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的敏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贵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复。
2020 年 2 月 7 日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收悉。经本人核实,现就贵公司问询事宜答复如下:
截至本函件出具日,本人作为贵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可能对贵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的敏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贵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复。
Gerald G Wong
2020 年 2 月 7 日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收悉。经本人核实,现就贵公司问询事宜答复如下:
截至本函件出具日,本人作为贵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可能对贵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的敏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贵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复。
赵海波
2020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