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6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和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基金”)为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江苏高投所持公司股份已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全部减持完毕;人才基金尚持有公
司股份 1,475,9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上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已持有
的股份、2017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2018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
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人才基金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向公司出具了《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为
满足自身经营投资资金安排的需要,人才基金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75,9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 5%以下股东 IPO 前取得:873,333 股
二期基金(有限合伙) 1,475,933 0.88% 其他方式取得:602,600 股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企业(有限合伙) 0 0.00%
第一组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有限合伙) 1,475,933 0.88%
合计 1,475,933 0.8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 2018/12/1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6,897 1.00% 23.47-25.87 2018/11/16
2019/1/15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 2019/3/1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27,171 2.12% 28.21-40.13 2019/03/09
2019/7/2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江苏人才创新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IPO 前取 股东自
创业投资二期 不超过: 2019/9/5 按市场 得及资本
基金(有限合 1,475,933 持,不超过: ~ 价格 公积转增 身业务
股 0.88% 1,475,933 股 需要
伙) 2020/3/3 股本所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人才基金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向公司出具了《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为满
足自身经营投资资金安排的需要,人才基金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75,9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人才基金此前承诺:(1)将在锁定期期满后逐步减持股票;(2)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剑桥科技股票前,剑桥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3)若拟减持剑桥科技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人才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人才基金根据自身经营投资资金安排的需要自主作出的决定。在减持期间,人才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人才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