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并拟发起新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和众 ”)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288,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18年11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丰和众持有公司股份2,0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5%。
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安丰和众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2019年6月26日,安丰和众在本次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87,8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仍持有公司股份2,00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安丰和众、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领先”)、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宸元”)作为一致行动人,因整体经营计划调整,拟重新安排本公司股票的减持事宜,现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并拟共同发起新的减持股份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 5%以下股 3,288,319 2.55% IPO前取得:2,232,296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 其他方式取得:1,056,023股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 3,288,319 2.55%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 2,554,500 1.98%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第一组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 642,278 0.50%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6,485,097 5.0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减 减持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持 价格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
称 (股) 比例 减持期间 方 区间 额(元) 情况 数量(股) 持股
式 (元/ 比例
股)
宁波安 集
丰和众 中 29.51 未完成:
创业投 1,287,819 1.00% 2019/3/20~ 竞 - 39,678,829 1,287,781 2,000,500 1.55%
资合伙 2019/6/26 价 36.38 股
企业(有 交
限合伙) 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安丰和众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的竞价交易减持区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
2019年9月16日。安丰领先所持642,278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18年11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安丰宸元所持2,554,500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19年3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安丰和众、安丰领先、安丰宸元作为一致行动人,因整体经营计划调整,拟重新安排本公司股票的减持事宜,现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并拟共同发起新的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