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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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063 号文同意注册。《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4,055.69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 人民币 21.28 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 不适用
况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 是
安排
发行前每股收益 1.01 元(以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75 元(以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8.1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46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98 元(按照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8.66 元(按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募
集资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
发行方式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
发行对象 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86,305.08 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6,477.23 万元
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10-82285183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21-38676888
发行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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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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