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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

    暨不调整“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丰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13.00 元

    “大丰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13.00 元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30”)。大丰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最新转股价格为13.00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8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90人、预留授予部分19人因2022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对应批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86,12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586,920股限制性股票均已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00元/股,故公司本次不调整“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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