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浙江大丰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782万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44,030万
元。
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2元
(税前),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4821.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提出较低比例的现金分红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分配预案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演艺设备市场的业务形式主要分为直接的设备销售和包含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两种方式。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得舞台机械设备的建设向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的系统集成演变,演艺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EPC、PPP为主的方向发展。
2017 年公司先后承揽了宁海文化综合体、赤峰市大剧院、丹江口市文体中
心、松阳体育馆等PPP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运营周期长,对公司资金运作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决定采取较低比例的分红,以利于长远发展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2、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鉴于公司PPP项目投入面临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的经营现状,目前阶段采
用较低比例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保障PPP项目资金投入,降低PPP项目
资金成本,提高PPP项目收益水平,同时维持公司健康的资产负债水平,为公司
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2017年度的分红预案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主业优势的夯实,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现象的出现。独立董事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主业发展趋势,同意公司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