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08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
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143,320.3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1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1,5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081,500.00 元(含税),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