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0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分配比例: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1,059,081.62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5,250,804.55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5,637,2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779,166.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14%。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