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3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5)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15,246股,每股发行价为35.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7,999,977.28元;扣除发行费用 13,809,194.11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0,783.17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083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
(二)本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半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合计1,692.9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0,621.7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405,320,732.64
减:支付定增发行费用 1,129,949.4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04,190,783.17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217,261,053.23
减:累计购买理财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13,775,245.64
加: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700,000,000.00
加: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5,512,301.8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6,217,277.40
加:购买理财产品暂未收回的本金 100,000,000.00
减: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13,775,245.64
减: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5,512,301.82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6,929,729.9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3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3月5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子公司长沙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鲜啤公司”)在长沙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5月2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4日发
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子公司武汉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鲜啤公司”)在武汉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月5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乐惠国际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因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五矿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并将募集资金 15,450.00万元投入至“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详见公司2023年8月10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由项目实施主体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春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9月23日,本公司及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松江支行就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变更后初始 截止日余额
号 存放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
1 份有限公司象山 39708001040015987 2021 年 2 月 23 日 122,320,732.64 23,400,732.64 7,144,514.27
西周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宁波象山 3320021310120100061417 2021 年 2 月 23 日 58,000,000.00 18,000,000.00 17,743,801.16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3 限公司宁波江北 8114701013700377786 2021 年 2 月 23 日 100,000,000.00 70,000,000.00 16,221,207.13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4 限公司宁波奉化 388020100100025096 2021 年 2 月 23 日 125,000,000.00 35,000,000.00 9,813,610.10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5 限公司长沙市望 585978424374 2022 年 4 月 13 日 - 80,000,000.00 1,700,052.54
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6 份有限公司武汉 17096801040010775 2023 年 1 月 21 日 - 108,920,000.00 1,415,932.64
奓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7 限公司昆明广卫 871913601510608 2023 年 9 月 26 日 - 40,000,000.00 22,050,644.70
支行
中国农行银行股
8 份有限公司上海 09-090301040072103 2023 年 9 月 25 日 - 30,000,000.00 30,127,514.86
松江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