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拟增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食品用塑料 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等经营范围,并依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的经营范 围规范表述目录对公司现有经营范围科目进行调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 的经营范围为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序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乐惠国际工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乐惠国际工
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1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2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3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食品生产; 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食品生产;
食品互联网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 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
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 器工具制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除
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 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食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
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食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
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包装专用 口;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
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制浆 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
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 械设备安装服务;食品、酒、饮料及
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业自 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销售(仅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 销售预包装食品);包装专用设备制
4 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 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
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承接总公司工 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互联网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动)。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 推广;软件开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
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 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
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 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
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
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
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
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方式;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5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6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
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 外。
……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 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7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十)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8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工持股计划;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个人代为行使。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个人代为行使。
9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任何担保;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