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1-074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大目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7,017.75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惠国际”)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和“大目湾项目”三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017.75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865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459,514.15 元,到账时间
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已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达到可使用状
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号 (万元) (万元) 态时间
1 生物过程装备生 14,408.00 11,165.31 乐惠国际 象山县贤痒镇 2020年6月
产项目 小蔚庄地块2-1
2 酿造与无菌灌装 4,492.00 4,334.01 宁波精酿谷 宁波市象山县 2021年11月
实验室项目 大目湾新城
3 补充流动资金 7,153.95 7,153.95 乐惠国际 -- 不适用
4 大目湾项目 6,992.00 4,808.04 宁波精酿谷 宁波市象山大 2021年11月
目湾新城
合计 33,045.95 27,461.31
公司本次拟进行结项的“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
目、大目湾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 4 个募集资金专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 备注(项目
号 余额 名称)
1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4701014200218035 12,347,524.38 生物过程装
限公司宁波分行 备生产项目
2 中国银行股份有 403973583077 28,494,227.56 生物过程装
限公司象山支行 备生产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 酿造与无菌
3 份有限公司象山 39708001040014659 28,318,350.50 灌装实验室
西周支行 项目/大目湾
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 补充流动资
4 份有限公司象山 397080010400 14097 1,017,350.04 金
西周支行
合计 70,177,452.48 /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已投 募集资金收益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募投项目名称
资额① 入额② 净额③ ④=①-②+③
生物过程装备
生产项目 14,408.00 11,165.31 841.48 4,084.17
酿造与无菌灌
装实验室项目 4,492.00 4,334.01 0 157.99
大目湾项目 6,992.00 4,808.04 489.89 2,673.85
补充流动资金 7,153.95 7,153.95 101.74 101.74
合计 33,045.95 27,461.31 1,433.11 7,017.75
注:1. 募集资金收益净额为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2.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项目未付尾款和质保金 183.32 万元,公司
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3. 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合理降低成本和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的实施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由于目前约 183.32 万元的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客观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本次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017.75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所以我们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达成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017.75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