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宁 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普通股(A股)1,86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7,591,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37,131,985.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59,514.15元。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619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 11月7日。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63,439,719.34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30,459,514.15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99,419,099.56
减: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71,539,514.15
减:累计购买理财使用募集资金 1,23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5,817,229.53
加:收回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
加: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1,235,000,000.00
加: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8,768,893.15
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4,087,023.12
加:购买理财产品暂未收回的本金 -
加:募投项目内部分包预付款 34,935,300.00
减:募投项目内部分包实际对外投入金额 30,996,481.10
减: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5,817,229.53
减: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8,768,893.15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3,439,719.34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15,246 股 ,发行价 35.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7,999,977.28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809,194.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190,783.17元。2021年2月24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00831号)。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04,190,783.17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04,190,783.17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减: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
减:累计购买理财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2,609,726.80
加:收回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加: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加: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6,800,509.97
加:购买理财产品暂未收回的本金 100000000
加:募投项目内部分包预付款
减:募投项目内部分包实际对外投入金额
减: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2,609,726.80
减: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04,190,783.1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7年1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公司子公司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月,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建投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五矿证券承接。2020年7月,公司(含子公司)与继任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名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变更后初始 截止日余额
号 称 存放金额
中国农业银
1 行股份有限 397080010400 2017 年 11 月 7 116,459,514.15 71,539,514.15 1,463,206.96
公司象山西 14097 日
周支行
中信银行股 811470101420 2017 年 11 月 7
2 份有限公司 0218035 日 114,110,000.00 44,190,000.00 12,316,942.19
宁波分行
中国银行股 2017 年 11 月 7
3 份有限公司 403973583077 日 99,890,000.00 99,890,000.00 28,760,101.10
象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
4 行股份有限 397080010400 2019 年 1 月 22 - 114,840,000.00 31,546,772.87
公司象山西 14659 日
周支行*注
合计 330,459,514.15 330,459,514.15 74,087,023.12
*注: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经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开设了账号为39708001040014659的新募集资金账户,用于酿造与无菌罐装实验室项目和大目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后根据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分别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账号为39708001040014097的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为
8114701014200218035 的 账 户 划 拨 出 人 民 币 44,920,000.00 元 和 人 民 币
69,92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14,840,000.00元)至新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